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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2019年3月29日市公安局“政風行風熱線”市民反映問題的答復
市廣電臺:
現將3月29日市公安局“政風行風熱線”市民反映問題答復如下:
一、聽眾反映被政府招商引資的公司騙錢,到屯溪分局報案后沒有受理立案。
經查:投訴人薛某,陜西人,其于2019年2月底委托其在屯溪的朋友到分局刑警大隊詢問被人以招商為由詐騙,薛某本人未來屯溪。分局紀委及刑警大隊民警告知薛某,如需報案可在案發地(陜西)或來屯溪經偵部門(行動二隊)報警。
二、聽眾反映向屯溪分局紀委、市局督察支隊反映中市派出所民警處警中的問題,至今沒有得到答復。
經查:2019年1月15日13時許,投訴人程某母親蔡某因拆遷問題不讓施工的挖掘機開走,說是施工把路壓壞了(他家地址屬拆遷范圍)。中市派出所民警出警,在現場程某不聽民警解釋。次日又到中市所報案,情緒很大,說民警推人,報案不做記錄,不作為。民警無推人罵人等不當行為,而投訴人語言行為過于激動,不聽民警的解釋說明。挖掘機壓壞公共道路屬于施工行為,因關系到程某家出行,民警將協調街道和施工方,建議施工方盡快把路面恢復。如果道路還未恢復,建議投訴人通過合法合理的途徑向拆遷辦反映,或向拆遷辦的上級政府部門反映。
三、聽眾來電反映打電話報警電動車被盜,屯溪分局陽湖派出所來人后沒有回音,交警陽湖崗亭民警在轄區開展巡邏工作不扎實。
經查:屯溪分局線下聯系聽眾電話,機主為休寧人,聲稱自己沒有投訴電動車被盜,陽湖派出所梳理電動車被盜警情也未發現投訴人信息。交警支隊表示將進一步加強陽湖片區乃至中心城區道路的巡邏管控,重點加大薄弱時段的巡控力度,嚴查違法停車、酒后駕駛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全力為市民群眾出行打造安全、有序、暢通、和諧的道路交通環境。
四、聽眾來電反映2018年12月7日母親在歙縣金三角路段被車撞了,來電雜音較大,下線后聯系進行處理。
經查:2018年12月7日18時左右,劉某駕駛電動三輪車載其妻孫某由歙縣縣城駛往暫住地桂林鎮殷家村方向,途經歙縣桂林鎮金三角路段刮碰同向行人投訴人的父母江某、汪某,造成江某、汪某受傷,事故發生后劉某將江某、汪某送往歙縣人民醫院治療。雙方均未報警,至19時許,由江某兒子在外地通過手機向歙縣“110”指揮中心報警。歙縣交管大隊事故中隊值班民警接警后即到歙縣人民醫院向雙方當事人調查了解事故經過并到現場查勘。劉某夫婦于2018年12月7日23時許離開歙縣人民醫院后至今無法聯系,手機停機,多次前往其暫住地查找未果。經了解劉某夫婦當晚從醫院回暫住地后就離開歙縣,去向不明。江某、汪某治療結束后在歙縣交警大隊的協調下,歙縣人民醫院出具了醫療發票等證據,交警大隊也幫助聯系了法律援助并出具了事故認定書,建議其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賠償訴訟。
五、聽眾來電反映其現在使用的手機號碼經常收到交警發來交通違法短信提醒,經了解是因為手機號的原使用人車輛信息沒有更新。
經查:聽眾反映的問題屬實,下線后交警支隊車管所及時核實并更新了車輛實際所有人的電話號碼,并電話回訪答復了該聽眾,聽眾表示滿意。
黃山市公安局
2019年4月28日
編輯:應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