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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眾反映:家中的電費是每兩個月一交,今年2月1日按照以往的慣例到供電公司營業廳繳費,被告知電費還沒有出來。為何出現這一情況?另咨詢撥打95598了解到現在電費必須提前預交,請問是否有這一規定?
市供電公司回復:2019年1月24日抄永阜路小區用戶表計時發現該處采集終端損壞需維護更換,采集系統數據不全,因此該小區的表計推遲到2019年2月1日抄表發行電費。 為滿足廣大居民客戶便捷交費需求,供電公司已開始推廣智能繳費業務。滿足居民客戶在線、靈活、互動服務需求。用戶可以及時查到當前已使用的電費,提前發現用電異常。供電公司根據平等自愿原則,與客戶協商簽訂協議,鼓勵用戶采取預存電費的繳納方式。
編輯: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