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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眾反映:妻子今年已經80歲了,患類風濕性關節炎多年,生活不能自理。雖然參加了屯溪區新農合醫保,聽說可以辦理慢性病證還可以報銷部分門診費用。可是到屯光鎮政府去申請時被告知需要住院病歷、發票等材料。妻子常年臥床,沒有這類發票憑據,請問該怎么辦?
屯溪區屯光鎮回復:屯光鎮經辦人員與區合管局對接,符合辦理辦理慢性病證條件的參合人員需在每年的2月、7月攜帶近一年的區級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病歷原件,檢驗檢查報告、一寸照片一張到鎮合管站填寫申請表,申請辦理慢性病證。若本人無法提供以上材料可以到就診醫院調取相關病歷資料進行辦理。
編輯: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