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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眾反映:本人是祁門縣新農合參保對象(寧國勝),今年63歲,患心臟病常年服藥。前不久還因為心臟病在黃山市人民醫院住院治療。想了解能否辦理慢性病證,持有慢性病證住院及門診治療有什么優惠?
祁門縣衛計委答復如下: 1、根據《祁門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18年祁門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大病保險補償實施方案的通知》(祁政辦[2017]38號)文件中第五條“門診補償”規定:常見慢性病病種為:高血壓(Ⅱ、Ⅲ級)、心臟病并發心功能不全、冠心病、心肌梗死、腦出血及腦梗死(恢復期)、慢性腎炎;糖尿病、甲狀腺功能減退、癲癇、帕金森病、風濕 (類風濕)性關節炎、等等。特殊慢性病病種為:再生障礙性貧血、白血病、血友病、精神障礙(重性)、惡性腫瘤放化療、慢性腎衰竭(尿毒癥期)、器官移植抗排治療、等等。 2、新農合慢性病證辦理后與住院報銷無關聯,是針對所辦慢性病必須(或專用)的藥品、檢查和治療項目的門診費用的報銷。普通慢性病多次核算,分次計算起付線,起付線為100元,可補償費用在扣除起付線后按55%補償比例予以補償,個人全年累計補償最高不超過5000元。特殊慢性病門診補償比照同級醫院住院補償執行,原則上一年結報一次,不計起付線。個人全年累計合并住院補償最高不得超過350000元。 3、咨詢人是參合農戶林國勝,為祁門縣大坦鄉輝煌村人,自訴患心臟病常年服藥。經我中心查詢,自2018年9月起相繼在縣人民醫院及市人民醫院有過多次“心功能不全”住院記錄。“心功能不全”為我縣新農合普通慢性病的一種。經電話向其了解情況,患者現在市人民醫院住院,尚未出院。我中心已向其告知出院后帶診斷證明書、多次出院記錄等相關資料來我中心具體辦理。
編輯:應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