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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眾咨詢:本人2019年1月18日早上7:45開車從黃山市人民醫院往老家得利方向行駛,在栗園路口等待信號燈準備左轉。當時左轉的車道十分擁堵,現場值班交警讓自己從右轉車道接道左轉。這樣肯定是違反了交通法規,可是自己車上沒有行車記錄儀,今后如果被錄入違章抓拍系統該如何解釋清楚。請交警部門告知這種情況該如何處理?
市公安局答復: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在交警指揮和信號燈有沖突時,以交警手勢指揮為準。此種情況,不會被錄入非現場處罰系統。
編輯:應江
中共黃山市委宣傳部主管黃山市廣播電視臺主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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